海西新聞網訊(青海日報記者 宋明慧 通訊員 王麗華)9月16日,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向格爾木生光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頒發了首本電子版及紙質版不動產權證書(采礦權)和采礦許可證。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正式實施以來,青海省成為全國首批落實要求、實現礦業權不動產登記和勘查許可登記“兩證分離”的省份之一。
新礦產資源法實施以來,省自然資源廳堅持“一網通辦”模式,通過更新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升級改造礦業權管理系統,優化審批流程,提升服務效能,推動新舊政策無縫銜接,實現青海省礦業權登記由“一證兩權”向“兩權兩證”的根本轉變,更好維護了礦業權人合法權益。
從“審批登記”到“物權登記”,在以往“一證載兩權”的制度下,勘查、采礦許可證產生同時承載物權與行政許可雙重功能的弊端,新礦產資源法打破以往管理模式,實現礦業權物權和行政許可相分立的制度,結束了“一證載兩權”的歷史。不動產權證書和勘查、采礦許可證書的分離,是此次修法的核心亮點之一。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第二章明確了礦業權登記的法定程序和效力,強化了礦業權的物權屬性,不僅能有效保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助于進一步理順礦業權管理思路,實現市場在礦產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礦業權的物權屬性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從“一證管兩權”到“權證分離”,省自然資源廳將以此次頒證為新起點,堅定不移推進礦業權“權證分離”改革走向深入,確保新舊管理模式平穩過渡、無縫銜接。